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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外出规定

2021-03-08975

学生外出规定

1.    正课时间早7:0016:40 学生需中途出门时,应由班主任开临时出门证。出门证须由班主任本人填写并签字盖章,如班主任不在时可由副班主任或任课老师代写可不盖章,但须电话通知门卫。待门卫收到出门证时方可允许学生出门。

2.    学生返校时,如属正课时间7:0016:40 学生不需提供进门证即可进入学校。

3.    学生放学时。16:50以后可刷卡离开学校。没有出门卡的,须由班主任开临时出门证 。(同第一条)。

4.    非正课时间16:50以后学生如需返校。学生应提供班主任事先写好的进门条。门卫收到学生进门条方可放行。进门条和出门条必须每人一张 不可两人或两人以上合用。如提供不了进门条必须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到门口接进校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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